行政復議期間,發(fā)生( )的情形,行政復議中止。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5040 時間:2024-07-02
【多項選擇題】行政復議期間,發(fā)生( )的情形,行政復議中止。
A、申請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
B、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在行政復議中止后60日內仍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
C、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被申請人正在履行
D、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受理條件
E、因自然災害,致使行政復議機關暫時無法調查了解情況
【答案】A,E
【解析】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中止:(1)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4)作為申請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5)申請人、被申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復議的。(6)行政復議機關因不可抗力原因暫時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的。(7)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8)案件審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jù),而其他案件尚未審結的。(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復議的情形。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應當及時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行政復議機構中止、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應當告知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備考2025年稅務師考試應該提上日程了,預約2025年稅務師課程不僅報名可以最高優(yōu)惠300元,同時還有更多超值干貨備考資料免費送給你哦,趕緊行動吧!
資料一:稅務師考試《66道母題》直接刷!
資料四:稅務師學霸筆記+沖刺模卷!

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