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為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未在該公司任職),2019年12月份取得董事費8萬元,向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捐款3萬元。2019年12月份鄭某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1910 時間:2024-08-15
【單項選擇題】鄭某為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未在該公司任職),2019年12月份取得董事費8萬元,向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捐款3萬元。2019年12月份鄭某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A、18600
B、10000
C、11440
D、13000
【答案】A
【解析】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預扣預繳時不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統(tǒng)一在匯算清繳時扣除。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80000×(1-20%)×40%-7000=1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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