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quán)、股權(quán)激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正確的是()。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3797 時間:2024-11-13


【單項選擇題】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quán)、股權(quán)激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正確的是()。
A、并入當年結(jié)合所得計算納稅
B、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C、不并入當年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計算納稅
D、不并入當年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按月份數(shù)分攤計算納稅
【答案】C
【解析】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quán)、股票增值權(quán)、限制性股票、股權(quán)獎勵等股權(quán)激勵(以下簡稱股權(quán)激勵),符合規(guī)定的相關(guān)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quán)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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