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 讓財產(chǎn)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行使代位權和( )。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6121 時間:2025-09-27
【單項選擇題】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 讓財產(chǎn)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行使代位權和( )。
A、處理權
B、撤銷權
C、處分權
D、留置權
【答案】B
【解析】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或者以明顯不合 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行使代位權、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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