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中的法律事實是指什么?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2022 時間:2020-11-18


了解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應該都知道,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中有一門經(jīng)濟法,其中第一章說的就是法,那有學員知道注會考試中的法律事實指的是什么嗎?下面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事實是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消滅的原因。按照是否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基礎,分為行為和事件。
1.行為。以當事人意思表示為核心,引起法律關系變化。
(1)法律行為,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 為要素。
【舉例】買賣行為、股東出資行為、票據(jù)出票行為。
(2)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
【舉例】創(chuàng)作行為、侵權(quán)行為、拾得遺失物行為。
2.事件。與當事人意志無關,但同樣能引起法律關系變化。
(1)出生死亡。例如,死亡導致繼承法律關系變化。
(2)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例如,地震、戰(zhàn)爭、疫情等影響合同履行。
(3)時間經(jīng)過。例如,訴訟時效、除斥期間屆滿,影響當事人的權(quán)利行使。
【例題·多選題】(2016年)甲、乙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甲、乙之間的下列約定中,能夠產(chǎn)生法律上的權(quán)利義務的有( )。
A.甲送給乙一部手機
B.二人共進晚餐
C.甲將房屋出租給乙
D.二人此生不離不棄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關系。選項A是贈與合同,選項C是租賃合同,均屬于法律事實,能夠產(chǎn)生法律上的權(quán)利義務;選項B,二人共進晚餐,原則上不會導致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法律上的權(quán)利與義務。選項D的約定,是對共同未來的美好祝愿,不發(fā)生法律后果。
【例題·單選題】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法律事實的是( )。
A.張三與李四簽訂合同,李四違約,但一直拒絕履行義務
B.張三扎了個稻草人,上書李四名字,分別按照金木水火土五個方位,對其發(fā)功
C.李四暴斃
D.李四的繼承人繼承李四的財產(chǎn)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消滅的客觀現(xiàn)象。選項B不能引起任何法律后果。選項A,雙方簽訂合同,甚至一方違約,都會引起法律關系的發(fā)生和變化,屬于法律事實中的行為。選項C,李四的死亡,會導致相關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的變化,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李四的繼承人繼承李四財產(chǎn),引起財產(chǎn)關系的變化,屬于法律事實。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fā),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雖然已經(jīng)結(jié)束,但是2021年的可以開始準備了,因此希望所有想要報考2021年注會考試的考生都能全力備考,專心應戰(zhàn)。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牛賬網(wǎng)全體老師祝愿所有報名考試的考生都能金榜題名,另外關注網(wǎng)站,還可領取注會備考資料大禮包哦。##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查分預約通道##
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實困難,但是也并非不能成功,有志者事竟成,由于注會備考周期過于漫長、考試內(nèi)容過于困難,因此干貨資料在備考過程中不能缺少,現(xiàn)牛賬網(wǎng)有如下注會干貨資料:
資料一:注冊會計師2套拔分卷+口袋書
資料二:注冊會計師資料包《經(jīng)濟法法條》《稅法必背考點》《財管必背公式》《稅法必背公式》
資料三:注冊會計師易錯易混知識點資料包
以上列舉只是部分干貨資料,如果你還想獲取更多干貨資料,點擊免費獲取即可了解并下載全部干貨資料哦!

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