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擴建暫停計提折舊,但改擴建期間會占用資產(chǎn)的“實際可使用總時長”,因此計算剩余使用年限時必須扣除該期間,最終總折舊時長(含改擴建)仍等于預計使用壽命。
具體解析如下:
1.?明確“預計使用壽命”的定義:11年(132個月)是資產(chǎn)從“購入到最終報廢”的總時間跨度,而非“實際計提折舊的工作時間”。改擴建的9個月是資產(chǎn)持有過程中必然經(jīng)歷的階段,會消耗總時長,因此需從總壽命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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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剩余使用年限的計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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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壽命:11年×12=1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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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使用時間(含停用前正常使用+改擴建停用):9(2016年)+24(2017-2018年)+9(改擴建)=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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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使用年限:132-42=90個月,此為改擴建后資產(chǎn)還能“正常工作并計提折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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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折舊時長的驗證:最終總時長=正常使用時間(9+24)+改擴建停用時間(9)+剩余使用時間(90)=132個月(11年),并未少算9個月。改擴建期間“不計提折舊”是對“折舊金額”的規(guī)定,而非對“資產(chǎn)持有總時長”的扣除,因此計算剩余壽命時必須包含該停用期間,才能保證總壽命符合初始預計。
改擴建暫停計提折舊,但改擴建期間會占用資產(chǎn)的“實際可使用總時長”,因此計算剩余使用年限時必須扣除該期間,最終總折舊時長(含改擴建)仍等于預計使用壽命。
具體解析如下:
1.?明確“預計使用壽命”的定義:11年(132個月)是資產(chǎn)從“購入到最終報廢”的總時間跨度,而非“實際計提折舊的工作時間”。改擴建的9個月是資產(chǎn)持有過程中必然經(jīng)歷的階段,會消耗總時長,因此需從總壽命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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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剩余使用年限的計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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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壽命:11年×12=1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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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使用時間(含停用前正常使用+改擴建停用):9(2016年)+24(2017-2018年)+9(改擴建)=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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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使用年限:132-42=90個月,此為改擴建后資產(chǎn)還能“正常工作并計提折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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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折舊時長的驗證:最終總時長=正常使用時間(9+24)+改擴建停用時間(9)+剩余使用時間(90)=132個月(11年),并未少算9個月。改擴建期間“不計提折舊”是對“折舊金額”的規(guī)定,而非對“資產(chǎn)持有總時長”的扣除,因此計算剩余壽命時必須包含該停用期間,才能保證總壽命符合初始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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