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經(jīng)法院受理,甲公司進入破產(chǎn)程序。現(xiàn)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臺精密儀器,實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運而交付給甲公司的。關于乙公司的取回權,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3306 時間:2025-01-28


【單項選擇題】2016年5月經(jīng)法院受理,甲公司進入破產(chǎn)程序。現(xiàn)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臺精密儀器,實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運而交付給甲公司的。關于乙公司的取回權,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取回權的行使,應在破產(chǎn)財產(chǎn)變價方案或和解協(xié)議、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之前
B、乙公司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行使取回權,則其取回權即歸于消滅
C、管理人否認乙公司的取回權時,乙公司可以訴訟方式主張其權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關運輸、保管等費用時,管理人可拒絕其取回該儀器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取回權。權利人行使取回權,應當在破產(chǎn)財產(chǎn)變價方案或者和解協(xié)議、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前向管理人提出。這主要是敦促權利人及時行使取回權,否則會延誤破產(chǎn)程序,損害利益相關者利益。所以選項A正確。取回權的基礎系物權,物權是絕對權,支配權,不是形成權,不適用除斥期間,不會因一定期限不行使而消滅,只是要承擔遲延取回的費用。所以選項B錯誤,當選。管理人拒絕權利人取回,權利人有權以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行使取回權。所以選項C正確。權利人行使取回權時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關的加工費、保管費、托運費、委托費、代銷費等費用,管理人拒絕其取回相關財產(chǎn)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基于運輸、保管關系的占有,可依法留置該儀器,管理人可基于留置權對抗權利人的取回權。所以選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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