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李某2020年4月取得勞務(wù)報酬收入30000元,從中拿出8000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給了貧困地區(qū),李某當月應(yīng)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4841 時間: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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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中國公民李某2020年4月取得勞務(wù)報酬收入30000元,從中拿出8000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給了貧困地區(qū),李某當月應(yīng)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A、0
B、3630
C、5200
D、3800
【答案】C
【解析】居民個人取得勞務(wù)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的,預扣預繳時不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統(tǒng)一在匯算清繳時扣除。李某當月應(yīng)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30000*(1-20%)×30%-2000=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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