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分別出資50萬元、20萬元、20萬元、10萬元建造一棟樓房,約定建成后按投資比例使用,但對樓房所有權歸屬和分割未作約定。對此,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木槿老師 閱讀人數(shù):12578 時間:2025-07-21


【單項選擇題】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分別出資50萬元、20萬元、20萬元、10萬元建造一棟樓房,約定建成后按投資比例使用,但對樓房所有權歸屬和分割未作約定。對此,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各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B、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對該樓所有權為按份共有
C、紅光公司投資占50%,有權決定該樓的重大修繕事宜
D、彩虹公司對其享有的份額有權轉(zhuǎn)讓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按份共有。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所以選項A說法正確。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所以選項B說法正確。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zhì)或者用途的,應當經(jīng)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紅光公司所占份額為1/2,不足2/3,所以選項C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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