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現(xiàn)行政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每位納稅人僅可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2025年3月已申報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屬于2024年度,而2025年8月發(fā)放的獎金若屬于2025年度,可單獨(dú)使用該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
在2026年個稅匯算清繳時,納稅人可選擇將金額較高的獎金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dú)計稅,另一筆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但需注意,同一獎金不可拆分計稅,且每年僅限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根據(jù)現(xiàn)行政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每位納稅人僅可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2025年3月已申報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屬于2024年度,而2025年8月發(fā)放的獎金若屬于2025年度,可單獨(dú)使用該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
在2026年個稅匯算清繳時,納稅人可選擇將金額較高的獎金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dú)計稅,另一筆則并入綜合所得計算。但需注意,同一獎金不可拆分計稅,且每年僅限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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