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的理解基本正確。
業(yè)務(6)中,企業(yè)購入安全生產(chǎn)專用設備,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但會計上按直線法折舊(10年),所以會計利潤和稅法利潤產(chǎn)生差異。  
由于會計未做一次性扣除,而是計提了折舊,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將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的20萬元與會計已計提的折舊之間的差額進行調整。  
具體來說:稅法允許當年扣除20萬元,而會計只計提了20×(1-10%)÷10 = 1.8萬元折舊,因此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 - 1.8 = 18.2萬元?  
但答案解析寫的是 20 - 20×(1-10%)÷10 ×12 = 18.5萬元?這有誤,應該是:
>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20萬元(含稅),但會計按10年折舊,每年折舊=20×(1-10%)÷10 = 1.8萬元  
> 當年會計只確認了1.8萬元成本,稅法允許扣20萬,所以要調增會計利潤:20 - 1.8 = 18.2萬元?  
> 但解析寫的是 20 - 20×(1-10%)÷10 ×12 = 18.5?這是錯誤的!
等等,仔細看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20萬元” → 是含稅價。
增值稅稅率13%,所以不含稅價 = 20 / (1+13%) ≈ 17.69萬元
再看解析:它直接用了20萬元作為基數(shù),說明它沒考慮增值稅,或者題目默認含稅價可直接用于計稅扣除?
實際上,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固定資產(chǎn)一次性扣除是按不含稅價,所以:
- 含稅價20萬元 → 不含稅價 = 20 / 1.13 ≈ 17.69萬元
- 可一次性扣除17.69萬元
- 會計折舊:17.69 × (1-10%) ÷ 10 = 1.592萬元
- 應調增會計利潤 = 17.69 - 1.592 ≈ 16.098萬元
但答案卻寫 20 - 20×(1-10%)÷10 ×12 = 18.5
明顯有問題。
重新理解:可能題目說“取得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20萬元”,但企業(yè)會計核算時計入成本20萬元(含稅),而稅法不允許含稅價扣除,所以要調整。
但更合理的解釋是:企業(yè)會計上把20萬元(含稅)全部計入成本,然后按10年折舊,而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不含稅部分(17.69萬),但企業(yè)會計多計了成本,導致少計利潤。
但解析中的公式:  
20 - 20×(1-10%)÷10 ×12 = 20 - 1.8×12 = 20 - 21.6 = -1.6?不對!
哦!你注意:解析寫的是:  
> 業(yè)務(6)應調增會計利潤=20 - 20×(1-10%)÷10 ×12 = 18.5(萬元)
這個式子邏輯錯亂。  
20×(1-10%)÷10 = 1.8,一年折舊1.8萬,12個月就是1.8萬,不是1.8×12。
可能是筆誤。應該是:
> 應調增會計利潤 = 20 - 1.8 = 18.2(萬元)
但解析寫18.5,說明可能不是按10年折舊算的。
再看:“折舊年限10年,殘值率10%” → 年折舊 = 20×(1-10%) / 10 = 1.8萬元
如果企業(yè)會計上一次性全額計入成本(即不折舊),那么會計利潤會比稅法少1.8萬,應調增1.8萬?  
但題目說“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意思是當期就全部計入成本,相當于會計上沒有折舊,而是當期費用化。
那為什么還要調增?
關鍵點來了:
-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所以稅前扣除20萬元
- 會計也一次性計入成本,所以會計利潤減少20萬元
- 所以會計利潤 = 稅法利潤,無需調整?
但解析說“應調增會計利潤”,矛盾。
再讀題:“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 即會計處理為:借: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 20萬,貸:銀行存款 20萬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 → 所得稅上可以扣除20萬
所以會計利潤已經(jīng)反映了20萬的成本,稅法也允許扣除,不應調整?
但解析說“應調增會計利潤=20 - ... = 18.5”,說明它認為會計上不能一次性扣除,只能折舊。
所以問題出在這里:
> 題干說:“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 這種做法不符合會計準則!
因為固定資產(chǎn)應該按折舊方式攤銷,不能一次性計入成本。
所以會計處理錯誤,必須調整。
正確的會計處理是:按10年折舊,每年1.8萬。
但企業(yè)一次性計入成本,相當于多記成本18.2萬(20 - 1.8),所以會計利潤偏低,在所得稅申報時,需要調增會計利潤18.2萬。
但解析寫的是:
> 20 - 20×(1-10%)÷10 ×12 = 18.5
這個“×12”是錯的!應該是:
> 20 - [20×(1-10%)÷10] = 20 - 1.8 = 18.2
但答案寫18.5,可能是數(shù)據(jù)取整或四舍五入。
也可能題中“20萬元”是不含稅價。
假設20萬元是不含稅價,則:
- 會計一次性計入20萬成本
- 正確折舊:20×(1-10%)÷10 = 1.8萬
- 多計成本:20 - 1.8 = 18.2萬
- 調增會計利潤:18.2萬
但解析寫18.5,可能有其他因素。
另一個可能:“該設備生產(chǎn)的全部產(chǎn)品在當年銷售,成本已結轉” → 說明成本已進入營業(yè)成本,影響利潤。
但核心是:會計上一次性計入成本,違背準則,應調整為折舊,因此要調增會計利潤18.2萬元
所以結論:
? 業(yè)務(6)的調整是:因為會計上一次性計入成本,而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但會計準則要求折舊,所以會計利潤被低估,在匯算清繳時需調增利潤。
?? 你理解對了:會計不能一次性全扣,只能折舊,所以要調回來,調增利潤。
至于“18.5”這個數(shù)字,可能是題目設定的特殊算法,或四舍五入誤差。
建議記住:
> 對于享受一次性扣除優(yōu)惠的資產(chǎn),若會計未折舊而一次性計入成本,則應調增會計利潤,金額為:一次性計入金額 - 當年應提折舊
本題:20 - 1.8 = 18.2萬元(≈18.5?可能是取整或含稅問題)
最終答案選C:140.2萬元,其中業(yè)務(6)貢獻18.5萬元,說明是按此計算的。
所以你繼續(xù)做下去即可,關鍵是理解:會計處理不當,需調增利潤。
                                             是的,你的理解基本正確。
業(yè)務(6)中,企業(yè)購入安全生產(chǎn)專用設備,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但會計上按直線法折舊(10年),所以會計利潤和稅法利潤產(chǎn)生差異。  
由于會計未做一次性扣除,而是計提了折舊,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將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的20萬元與會計已計提的折舊之間的差額進行調整。  
具體來說:稅法允許當年扣除20萬元,而會計只計提了20×(1-10%)÷10 = 1.8萬元折舊,因此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 - 1.8 = 18.2萬元?  
但答案解析寫的是 20 - 20×(1-10%)÷10 ×12 = 18.5萬元?這有誤,應該是:
>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20萬元(含稅),但會計按10年折舊,每年折舊=20×(1-10%)÷10 = 1.8萬元  
> 當年會計只確認了1.8萬元成本,稅法允許扣20萬,所以要調增會計利潤:20 - 1.8 = 18.2萬元?  
> 但解析寫的是 20 - 20×(1-10%)÷10 ×12 = 18.5?這是錯誤的!
等等,仔細看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20萬元” → 是含稅價。
增值稅稅率13%,所以不含稅價 = 20 / (1+13%) ≈ 17.69萬元
再看解析:它直接用了20萬元作為基數(shù),說明它沒考慮增值稅,或者題目默認含稅價可直接用于計稅扣除?
實際上,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固定資產(chǎn)一次性扣除是按不含稅價,所以:
- 含稅價20萬元 → 不含稅價 = 20 / 1.13 ≈ 17.69萬元
- 可一次性扣除17.69萬元
- 會計折舊:17.69 × (1-10%) ÷ 10 = 1.592萬元
- 應調增會計利潤 = 17.69 - 1.592 ≈ 16.098萬元
但答案卻寫 20 - 20×(1-10%)÷10 ×12 = 18.5
明顯有問題。
重新理解:可能題目說“取得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含稅金額20萬元”,但企業(yè)會計核算時計入成本20萬元(含稅),而稅法不允許含稅價扣除,所以要調整。
但更合理的解釋是:企業(yè)會計上把20萬元(含稅)全部計入成本,然后按10年折舊,而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不含稅部分(17.69萬),但企業(yè)會計多計了成本,導致少計利潤。
但解析中的公式:  
20 - 20×(1-10%)÷10 ×12 = 20 - 1.8×12 = 20 - 21.6 = -1.6?不對!
哦!你注意:解析寫的是:  
> 業(yè)務(6)應調增會計利潤=20 - 20×(1-10%)÷10 ×12 = 18.5(萬元)
這個式子邏輯錯亂。  
20×(1-10%)÷10 = 1.8,一年折舊1.8萬,12個月就是1.8萬,不是1.8×12。
可能是筆誤。應該是:
> 應調增會計利潤 = 20 - 1.8 = 18.2(萬元)
但解析寫18.5,說明可能不是按10年折舊算的。
再看:“折舊年限10年,殘值率10%” → 年折舊 = 20×(1-10%) / 10 = 1.8萬元
如果企業(yè)會計上一次性全額計入成本(即不折舊),那么會計利潤會比稅法少1.8萬,應調增1.8萬?  
但題目說“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意思是當期就全部計入成本,相當于會計上沒有折舊,而是當期費用化。
那為什么還要調增?
關鍵點來了:
-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所以稅前扣除20萬元
- 會計也一次性計入成本,所以會計利潤減少20萬元
- 所以會計利潤 = 稅法利潤,無需調整?
但解析說“應調增會計利潤”,矛盾。
再讀題:“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 即會計處理為:借: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 20萬,貸:銀行存款 20萬
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 → 所得稅上可以扣除20萬
所以會計利潤已經(jīng)反映了20萬的成本,稅法也允許扣除,不應調整?
但解析說“應調增會計利潤=20 - ... = 18.5”,說明它認為會計上不能一次性扣除,只能折舊。
所以問題出在這里:
> 題干說:“企業(yè)會計核算時將設備購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 這種做法不符合會計準則!
因為固定資產(chǎn)應該按折舊方式攤銷,不能一次性計入成本。
所以會計處理錯誤,必須調整。
正確的會計處理是:按10年折舊,每年1.8萬。
但企業(yè)一次性計入成本,相當于多記成本18.2萬(20 - 1.8),所以會計利潤偏低,在所得稅申報時,需要調增會計利潤18.2萬。
但解析寫的是:
> 20 - 20×(1-10%)÷10 ×12 = 18.5
這個“×12”是錯的!應該是:
> 20 - [20×(1-10%)÷10] = 20 - 1.8 = 18.2
但答案寫18.5,可能是數(shù)據(jù)取整或四舍五入。
也可能題中“20萬元”是不含稅價。
假設20萬元是不含稅價,則:
- 會計一次性計入20萬成本
- 正確折舊:20×(1-10%)÷10 = 1.8萬
- 多計成本:20 - 1.8 = 18.2萬
- 調增會計利潤:18.2萬
但解析寫18.5,可能有其他因素。
另一個可能:“該設備生產(chǎn)的全部產(chǎn)品在當年銷售,成本已結轉” → 說明成本已進入營業(yè)成本,影響利潤。
但核心是:會計上一次性計入成本,違背準則,應調整為折舊,因此要調增會計利潤18.2萬元
所以結論:
? 業(yè)務(6)的調整是:因為會計上一次性計入成本,而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但會計準則要求折舊,所以會計利潤被低估,在匯算清繳時需調增利潤。
?? 你理解對了:會計不能一次性全扣,只能折舊,所以要調回來,調增利潤。
至于“18.5”這個數(shù)字,可能是題目設定的特殊算法,或四舍五入誤差。
建議記?。?br>> 對于享受一次性扣除優(yōu)惠的資產(chǎn),若會計未折舊而一次性計入成本,則應調增會計利潤,金額為:一次性計入金額 - 當年應提折舊
本題:20 - 1.8 = 18.2萬元(≈18.5?可能是取整或含稅問題)
最終答案選C:140.2萬元,其中業(yè)務(6)貢獻18.5萬元,說明是按此計算的。
所以你繼續(xù)做下去即可,關鍵是理解:會計處理不當,需調增利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