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和兼營的區(qū)別
來源:牛賬網(wǎng) 作者:媛媛老師 閱讀人數(shù):11987 時間:2021-01-27
商品銷售的企業(yè)可能會涉及到混合銷售以及兼營的一些業(yè)務,這二者有些相似的情況可能會使財務人員或者會計人員在工作中無從下手。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混合銷售和兼營的一些特點,以便于大家在工作中對二者進行區(qū)分。需要的小伙伴趕緊收藏!
混合銷售與兼營的概念和區(qū)別,是會計小白要學習的基本涉稅問題,會計小白經(jīng)常會將二者的概念混淆,所以大家一定要認真學習這部分的內容,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現(xiàn)失誤哦!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強調的是“一項”,不可再分割的銷售行為,
屬于混合銷售稅率選擇
(1)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2)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兼營:納稅人的經(jīng)營中包括銷售貨物、勞務以及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的行為。(各算各的)
納稅規(guī)定
(1)納稅人發(fā)生兼營行為,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
(2)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如:
A銷售大衣柜(貨物)給客戶小L同時提供送貨上門服務(運輸服務)
貨物+服務+一項(購買家具+運輸服務)
屬于混合銷售行為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總結的關于混合銷售和兼營的要點,希望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未來是美好的,但也許它只是跟今天一樣,不一定有我們想要的一切。每一個今天,都是我們想要的全部世界,別把所有的希望和約定都寄放在明天,過好每一個今天,明天才會更有價值。希望大家工作順利,過好每一天!有什么問題歡迎大家來牛賬網(wǎng)咨詢,我們有專業(yè)的老師為您提供答疑服務。現(xiàn)在登陸牛賬網(wǎng)注冊還送六重好禮,趕緊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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